定价权是南充急用钱的生命线
时间:2019-09-12
定价权是南充急用钱的生命线
 
定价权就是南充民间借贷的生命线,民间借贷失去了定价权又该走向何方?
 
南充私人借贷或者地下钱庄,在实际操作中肯定有违规、违法之处,也曾经滋生不良的社会后果。正是由于这些担心,过去一直将其视为洪水猛兽,态度是坚决打击。现在终于要放开民间借贷办理了,但看看那些限制性规定,如果监管太严,收益太低,税收过高,前景不能不叫人担心。
 
一、民间借贷的基本规定是只贷不存。而只贷不存,就不是银行。这是担心其与国有银行争存款。银行在中国一直被认为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,必须由政府垄断。可是,银行的发展史以及国外商业银行的现实,表明并不必然如此。在中国开设分行的外国银行,基本上都是私人银行,我们也呼唤了多年私人银行,换来的不过是国有银行多开展了一点私人银行业务。外国的个体户银行可以进入中国,为什么中国人自己不能?
 
即使有只贷不存的硬性规定,又如何知晓、避免个人不以隐蔽方式吸收存款?这项规定,难免成为一纸空文,难以执行,难以监管!
 
二、定价权是市场的核心,而根据现在披露的信息,民间借贷利息不得高于基准利率的4倍,这显然是剥夺了放贷者的定价权。求助于民间贷款的企业和个人,一般没有足够抵押、没有详细信用记录,有些人的违约风险非常大,有业内人士估计,按照4倍利率,去要求民间借贷,恐怕九成以上的民间借贷合同没法得到保护,因为4倍利率不过就是2.2%,而民间贷款低于3%的,非常罕见。4倍的硬性规定,可能会使民间借贷还没浮出水面,就自生自灭了。
 
而且,如果民间贷款的利率过低,个人放贷的利率不足以弥补其损失,那他们的损失由谁来承担呢?国有银行可以成立资产管理公司,慢慢消化,还可以由国家财政埋单注销。个人放贷唯一的保证是适当的利率。所以这个权利不能不尊重。所以,从这个角度可以说:定价权就是民间借贷的生命线
 
三、允许个人放贷,令民间金融由暧昧而透明,开了一个小口子,可是能否一视同仁,让民间借贷取得和国有银行同样待遇,还有待观察。既然个人放贷可以合法化,就应该承认,民间金融已经是中国金融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而规范个人放贷的目的不是管,而是用。如果认为民间金融确有必要,就不要羞答答,该给的都给,用人不疑,不要再留几手了,这样,结果才会多赢。